“作”与“做”有什么区别

现代汉语中的“作”与“做”,用途很广,使用频度很高,所构成的词语很多,二者之间的意义和用法也相当复杂,既有区别又有交叉。

    一、“作”“做”溯源

甲骨文中有“乍”而无“作”。“乍”,是“作”的古文。在甲骨文中作为动词,意义同“作”。例如:甲骨卜辞“我乍邑”,意为“我建筑城邑”。金文铭辞也以“乍”为“作”。《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·兮甲盘》:“兮白吉父作般(盘)。”郭沫若《奴隶制时代·吴王寿梦之戈》:“乍在古铭器中一般用为作字。” “乍”作为动词,其读音在宋代《集韵》中为“即各切,入铎,精”,与“作”同音。“乍”可能是会意字,但其字形结构至今不明,《说文解字》认为“乍,止也,一曰亡也。从亡从一”,不足为据,一般不为人们所认可。

“作”,会意兼形声字,从人从乍,乍声。“作”的起源很早,我国早期的典籍,已大量使用“作”,其语义已充分发展,是一个义项丰富的多义词。《周易·系辞下》:“包牺氏没,神农氏作(兴起)。”《尚书·舜典》:“伯禹作(充任、担任)司空。”《逸周书·作雒》:“(周公)乃作(兴建、建造)大邑成周于土中。” 《周礼·考工记序》:“作(制造)车以行陆,作舟以行水。”《左传·庄公十年》:“一鼓作(振作、激发)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”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有声》:“(文王)作(兴建、建造)邑于丰。”《楚辞·天问》:“启代益作后(充任、担任)。”

“作”有入声和去声两个读音,二者的中古音(唐宋音)用音标表示,分别是[tzak] [tza]。《广韵》:“作,则箇切,去箇,精。又则落切,入铎,精。”《广韵·暮韵》:“作, 造也。臧祚切。”又《箇韵》:“作,造也,则箇切,本臧洛切。”“作”本为入声字,去声的“作”来自入声的“作”。入声的“作”有“为也、起也、行也、役也、始也、生也”诸义(见《广韵》), 去声的“作”只有“为也”一义, 即“造也”。《后汉书·廉范传》:“百姓为便, 乃歌之曰:‘廉叔度,来何暮!不禁火,民安作。平生无襦,今五绔。’”注:“作,协韵,音则护反。”韩愈《奉和虢州刘给事使君三堂新题二十一咏诗》:“非阁复非船,可居兼可过。君欲问方桥,方桥如此作。”其中的“作”,后来写为“做”。“作”,现代普通话读则箇切,西南官话读臧祚切,均为去声;现在的闽方言、粤方言“作”仍读入声(如“工作”的“作”),而“做”读去声。皆与《广韵》吻合。《广韵》一书作于宋代,说明至迟在宋代,“作”的读音已分化。

“做”,形声字,从人故声,读音同去声的“作”。“做”是“作”的后起的分别字。“作”的“为也”一义,读去声,后来写为“做”。“做”不仅用于“为也”的“造也”一义,还用于“为也”的其他诸义。明人张自烈(1564—1650)所撰字书 《正字通》:“做, 俗‘作’字。《字汇》租去声,又音佐。不知‘作’本有去入二音,分‘作’‘做’为二,非。”“做”用于北方白话,大约起于宋代。辛弃疾《鹧鸪天·三山道中》:“闲愁做弄(捉弄)天来大,白发栽埋日许多。”邵雍《伊川击壤集》八《和人留题张相公庵》诗:“做了相公更引年,人间福德合居先。”米芾《海岳名言》:“世人多写大字时……要须如小字,锋势备全,都无刻意做作乃佳。”到了明清,使用更广泛。《水浒传》第四回:“既蒙员外做主,洒家情愿做了和尚,专靠员外照管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十一回:“他家接我的戏去与老太太做生日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三十二回:“前日我听见把我做的扇套儿拿着和人家比,赌气又铰了。”

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1996年版,下同)在“做” 字条目后附有“(作)”,既说明了“做”本为“作”的渊源关系,又表示了二者在“为(wéi)”这一语义基础上的通用关系。

辞书中收录的下列词语的不同书写形式,也清楚地表明了“作”“做”在“为”这一语义基础上的通用关系。例如:

做伴—作伴   做东—作东   做法—作法   做工—作工

做活儿—作活   做客—作客  做人—作人   做声—作声

做事—作事   做戏—作戏   做主—作主   作弊—做弊

作对—做对   作假—做假   作美—做美   作品—做品

当作—当做   小题大做—小题大作

(见《汉语大词典》,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)

装模作样—装模做样   装聋作哑—装聋做哑

装腔作势—装腔做势   做贼心虚—作贼心虚

(见《中国成语大辞典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)

以上词语的前一种书写形式,均已被《现代汉语词典》采用为惟一书写形式或首选书写形式。而在过去,这些词语的两种书写形式是通用的。

    二、“作”“做”的用法

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,“作”“做”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,又有所规范。“作”“做”的用法大致如下。

(一)从语体色彩来看:“作”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;“做”多用于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。这种情况与“作”出于文言,起源很早,而“做”出于北方白话,起源很晚有关。即使是一些后起的词语,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,也多用“作”而不用“做”。

前者如:作罢、作别、作答、作伐、作废、作古、作践、作结(收尾)、作乱、作孽、作陪、作祟、作息、作业、作俑、作战、操作、动作、耕作、工作、劳作、写作、制作。

成语一般用“作”而很少用“做”。例如:胡作非为、弄虚作假、为非作歹、为虎作伥、无恶不作、寻欢作乐、以身作则、自作聪明、自作自受、作恶多端、作法自毙、作壁上观、作奸犯科、作茧自缚、作如是观、作威作福等。

后者如:做鬼、做媒、做梦、做买卖、做圈套、做人家、做生活、做生意、做手脚等。

(二)从语义特点来看:“作”表示的动作性不强,意义比较抽象;“做”表示的动作性强,意义比较具体。

前者如:作案、作保、作弊、作恶、作风、作梗、作价、作脸、作派、作数、作速、作为、作伪、作用、作证、炒作、合作、协作、运作、恶作剧等。

后者如:做饭、做手势、做游戏、做针线等。

(三)从语法特征来看:后面是双音节动词时,多用“作”;后面是双音节名词时,多用“做”。

前者如:作报告、作比较、作变动、作处理、作点拨、作调查、作斗争、作分析、作贡献、作介绍、作解释、作了解、作努力、作思考、作说明、作妥协、作牺牲、作修正、作演讲、作咨询等。

其中的“作”,现在也往往写成“做”,但过去的惯例是写为“作”。

后者如:做工程、做功课、做记号、做家务、做课题、做事情、做事业、做文章、做物业、做学问、做业务等。

此外,与后面带“作”的词语搭配,一般用“做”,而不再用“作”。例如:做作、做作业、做动作、做工作、做作文等。

(四)从词义分别来看:各有适用范围,又有交叉重叠。情况大致如下:

1.只用“作”或一般用“作”

(1)“起(起身、兴起、振作、出现、发作)”之义,例如:日出而作、风浪大作、一鼓作气,以及作怪、作呕、隐隐作痛等,均只用“作”,而不用“做”。

(2)“写作、创作”之义,“作”“做”习惯用法有别。例如:作家、作者、作画、作曲、作文(写文章)、作序、作传(写传记)等,均用“作”。但是,“作诗”写为“做诗”,“作文(写文章)”写为“做文”,也无不可。“作画”“作曲”“作文(写文章)”均用“作”,但如果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,也常用“做”。例如:做文章、做小说、做一张画、做一篇序、做一支曲子等。

“作品、文章”之义,只用“作”。例如:作文(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)、大作、佳作、杰作、力作、拟作、习作、原作、著作、拙作、诗作、剧作、处女作、代表作等。

(3)“当做、作为”之义,多用“作”。例如: 成语“过期作废”“认贼作父”“作死马医”(俗语为“死马当活马医”),以及“以理论作指南” 等, 均用“作”。这与“作”很早就有“当做、作为”之义有关。例如,《尚书·舜典》中就有“朴作教刑(用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)”之语。

“作为”不论是作动词还是作名词,只用“作”而不用“做”。“作为”不能写成“做为”。

2.只用“做”或一般用“做”

(1)“制造、制作”之义,用“做”不用“作”。例如:做家具、做衣服等。但俗语“为他人做嫁衣裳”,而成语则是“为人作嫁”。

(2)“当、充任、担任”之义,一般用“做”。例如:做官、做客、做白领、做母亲、做奴隶、做职员、做商人、当牛做马等。“做客”“做贼心虚”,又分别写成“作客”“作贼心虚”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选取的是前一种书写形式,而《新华词典》等辞书则恰恰相反,选取的是后一种书写形式。

(3)“结成某种关系”之义,“举行、举办”之义,均用“做”,前者如:做亲、做夫妻、做搭挡、做对头、做邻居、做朋友等。后者如:做寿、做礼拜、做满月、做弥撒、做生日、做筵席等。

3.“作”“做”有大致分工

(1)“从事某种活动”之义,或用“作”或用“做”,或通用。“作”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,其意义和用法与“进行”相当。例如:作安排、作采访、作承诺、作冲刺、作补充、作贡献、作沟通、作构思、作观察、作扩展、作检讨、作交代、作交流、作思考、作提示、作修改、作研究、作要求、作引导、作摘录、作注释、作指示、作准备等。其中的“作”,现在常写成“做”,但依惯例是写成“作”。“做”多用于事务性的活动或具体性的工作。例如:做工、做课(举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)、做活儿、做题、做药(从事药物推销工作)、做账、做广告、做家务、做卡片、做建材(做建材生意)、做IT、做楼盘、做手术、做房地产,以及做保养、做交易、做实验、做营销、做运动等。

此外,泛言“行事”之义,写为“做事”。“主持并决定其事”之义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采用的是“做主”,这种写法已普遍为人们所接纳,但写成“作主”也并非不可。

(2)“假装、做作”之义,本来“作”“做”通用,如前面所举的“装模作样”“装聋作哑”“装腔作势”,是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中确定的书写形式,应予采纳,但其中的“作” 原来都可以写成“做”。作态、造作、作开心状、强作笑颜等,用“作”不用“做”。做鬼脸、做样子、做姿态等,一般用 “做”。“表演”之义,有“做戏”一词,用的是“做”;而成语“逢场作戏”,以及来自港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“作秀(put on a show)”等,用的是“作”。

4.“作”“做”可以通用

(1)“用做”之义, “作”“做” 一般通用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1688页的“做”字条目的义项⑥释为“用做”,并举例:“树皮可以~造纸的原料|这篇文章可以~教材。”《辞海》“满江红”词条:“植物名……全草可作鱼类和家畜的饲料……”其中的 “做”或“作”一般可互换。做抵押、做纪念等,其中的“做”,也可用“作”。但“副词可以作状语”之类,依惯例,用“作”而不用“做”。

(2)“成、为”之义,“作”“做”通用。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动词之后构成动补结构,后面带名词或名词性短语,以表示行为或动作的结果。这种用法出于北方白话,因此常用“做”字。《汉语大词典》就以“当做”为正词条,而以“当作”为副词条,这是有词源根据的。但在这一义项上,“作”“做”完全可通用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1688页“做”的义项⑥释为“用做”,第706页“看”字条目的【看做】词条释为“当做”,而第1685页“作” 字条目的义项⑥释为“当作;作为”。这说明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在“作”“做”的用法上也是不统一的。《现代汉语规范字典》《新华词典》等辞书则用的是“当作”。其实比做、变做、当做、换做、叫做、看做、视做、算做、写做、用做、装做等,其中的“做”,都可以写成“作”。

    三、关于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对“作”“做”用法的规范

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是我国目前权威性最高、影响最大的的一部现代汉语辞书,为现代汉语规范化作出了巨大贡献。它对“作”“做”用法所进行的规范,都有一定的根据,我们一般应采用,但也不必过于拘泥。这是因为:首先,它毕竟不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语言文字标准;其次,语言文字现象很复杂,往往有一定的灵活性,有时很难作硬性的规定;再者,它对词形的处理,也未必全都妥当,如它以“必恭必敬”“搀和”“搀假”“搀杂”“丁宁”“希罕”“希奇”“希世”“支解”等为首选词形(见《现代汉语词典》1996年版),而在《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》中则分别被规范为 “毕恭毕敬”“掺和”“掺假”“掺杂”“叮咛”“稀罕”“稀奇”“稀世”“肢解”等;另外,各种有影响的现代汉语辞书对“作”“做”用法所进行的处理也不尽一致。

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中的词语形式,一般来说,是严格的规范;但对某些通用的异形词语的处理,具有倡导性,不是、也不可能是硬性规定的标准,“作”“做”的某些用法,即属此类情况。因此,如果认定“当做”之类的词语,必须写成“做”而绝对不能写成“作”,无视人们的使用习惯,一味地让“做”字扬威而使“作”字扫地,行之于已尚可,施之于人则殊为不妥。因为这是可以悉听尊便的事情,不能强求于人。当然,如果“当做”之类的词语,纳入国家语言文字标准,另当别论。

    我们的结论是:“做”源于“作”,“做”承担了“作”的一部分语义,二者既有不同的语义分工和习惯用法,又有一定语义范围的通用关系。因此,“作”“做”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用,并不是绝对非此即彼的。但对“作”“做”用法分明有别的,则不可混淆。

 

说说“作”与“做”

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  厉兵

 

“作”与“做”普通话的读音没有区别。在一些方言里,这两个字的读音是不同的(“作”读入声),一般口语能够根据读音区别词义,但涉及书面语(如“作贡献”之类),也没有取舍的依据。这两个字本来就有联系,不过“作”字出现较早,而“做”字出现较晚,明代《字汇》才有收录。因为二者经历的时代不同,所以在构词和使用上有一些相互纠缠的情形。

分辨两个字,当然要看它们的义项,即它们身兼的职务。麻烦的是,这两个字的义项基本上是一致的。粗放一点儿说,主要有三个义项:一是“从事”,一是“制作”,三是“充当”。

这里,我们对分辨这两个字提出一个思路:(一)凡是这两个字作为语素构成了合成词,那么就根据辞书里的形式,注意查检;(二)这两个字作为单音节动词用,则需要加以分工。下面我们把这两点结合起来说。
一、“作”和“做”都有“从事”义。涉及具体的事物,习惯写“做”,涉及抽象的事物,习惯写“作”。

(一)作为语素构成的合成词与成语(一般词典都有收录)

做:做事|做工|做活|做梦|做声|做法(不是“妖道作法”,也不是文章的“作法”)|做戏|做鬼|好吃懒做|一不做,二不休|白日做梦|小题大做。

作:作息|作案|作别|作风|作用|作价|作业|作乐|动作  操作|制作|劳作|协作|合作|耕作|作弊|作对|作恶|作孽|作祟|作假|作伪|作难|作梗|作乱|作俑|天公作美|作乐(lè)|恶作剧|作恶多端|无恶不作|作威作福|作奸犯科|胡作非为|为非作歹|为虎作伥|弄虚作假|逢场作戏|无所作为|见机而作|作法自毙|作茧自缚|为人作嫁|作壁上观。

跟这个意义相联系的一个意思是“装作”:作势|作态|造作|做作|装聋作哑|装模作样|装腔作势|惺惺作态|矫揉造作。

跟这个意义相联系的,还有一个意思是“兴起、发作”:作战|振作|作乐(yuè,演奏)|推涛作浪|兴风作浪|一鼓作气|日出而作|枪声大作  作怪|作色|作呕|兴妖作怪|令人作呕。

(二)做单音节动词用

⒈ 宾语是一般名词,事物比较具体,习惯上用“做”:  ~好事|~买卖|~生意|~手脚|~手术|~功课|~笔记|~学问|~习题|~练习(题)|~噩梦|~事情|~家务|~早操|~健身操|~柔软操|~木匠活|~日班|~结论。“~工作、~作业”习惯上用“做”,一是因为这里的“工作”和“作业”属于名词,二是避免两个“作”字连用,影响阅读。

跟这个意义相联系的一个意思是“举行活动”。下面几个词语习惯上用“做’:~寿|~满月|~礼拜|~祈祷|~佛事|~生日|~游戏。

⒉ 宾语是动名词(即兼有名词语法特点的动词),事物比较抽象,习惯上用“作”:~调查|~考察|~研究|~分析|~判断|~推断|~检查|~比较|~说明|~评价|~概括|~介绍|~答复|~解答|~解释|~证明|~鉴定|~实验|~试验|~示范|~辩护|~删节|~反应|~记录|~统计|~安置|~处置|~发挥  ~决定|~规定|~交代|~联系|~让步|~挣扎|~牺牲|~贡献|~准备|~打算|~抉择|~补充|~动员|~斗争|~改进|~宣传|~表演|~讲话|~指示|~指导|~检讨|~汇报|~报告。

讨论:结合上边讲的处理办法,大家不妨讨论一下,下面这几组跟医疗有关的词语哪些用“作”,哪些用“做”:

⑴ 手术、理疗、放疗、化疗、磁疗、电疗、B超、CT、胃镜、核磁共振

⑵ 美容、文眉、隆胸、抽脂、灌肠、人流、药流、尿检、药检、整形、切片、气功导引

⑶ 治疗、化验、麻醉、透视、穿刺、切除、透析、护理、按摩、牵引、整骨、切除、搭桥、器官移植、诊断
二、“作”和“做”都有“制作”义。具体的事物习惯写“做”,抽象的事物习惯写“作”。

(一)宾语是一般的名词,涉及的事物比较具体,习惯上用“做”:~饭|~早饭|~晚饭|~年夜饭|~粉蒸肉|~鞋|~军服|~衣服|~衣裳|~针线|~面包|~大衣柜|~汽车|~模型|~圈套|~手脚|~记号。“~作文、~文章”也习惯用“做”。

(二)几类精神产品,习惯上用“作”(有的已经是合成词了):~诗|~画|~曲|~乐(yuè,制作乐律)|~杂记|~曲子|~广告(如果指使用材料制作广告,则可以写“做广告”,如“做灯箱广告”)。

制作的这些产品,即作品,自然用“作”:著作|创作|大作|拙作|习作|原作|佳作|杰作|名作|遗作|处女作|著作等身|呕心之作|压卷之作|成功之作。

三、“作”和“做”都有“担任、充当”义。但是,除了少量早先产生的合成词,一般都习惯写“做”。“作为”“做为”都正确(不是指“大有作为”的“作为”)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主张写“作为”,我们不妨就采用“作为”。

(一)人“担当某种身份”,一般用“做”:~媒  ~人|~东|~客(“作客他乡”的“作客”是古语词) |~官|~主|~母亲|~父亲|~妻子|~丈夫|~儿子|~女儿|~长辈|~晚辈|~主人|~伴儿|~女仆|~保姆|~短工|~伙计|~牛马|~奴隶|~所长|~经理|~老板|~助手|~秘书|~车工|~夜工|~杂务工|~车间主任|~检验工|~采购员|~保育员|~皇帝|~宰相|~知县|~隐士|~党员|~研究生|~代表|~教员|~会议主席|~寡妇|~少奶奶|~俘虏|~骨干|~尼姑|~人质|~孝子|~屈死鬼|~走狗|~汉奸|~亡国奴|~贼心虚|~向导|~特务|~眼线|~内线|~侦探|~帮手|~保人|~代言人|~和事老|~介绍人|~中间人|~朋友|~亲家|~对头|~表率|~模范|~后盾|~靠山|~编辑|~出纳|~翻译|~导演|~担保|~见证|~掩护(后面七个词形式上是动词,实际是名词,指从事这种工作的人)。

当然,“充当”的宾语有时也可以是物(具有物的“身份”义),一般也要用“做”:~线索|~例子|~样子|~代价|~副本|~实例|~资料|~资本|~幌子|搬几块砖头~凳子|拿这间屋子~会客室|拿树皮~造纸的原料|拿肩膀~梯子|~寝室|~下酒菜|~封面|~原料|~人情|~挡箭牌|~招牌|~伪证|~参考(资料)|~抵押(品)|~纪念(品)。

(二)使用“作”的部分成语和早期的合成词:作废|作罢|作准|作数|作陪|作客(他乡)|作保|作中|作古|以身作则|认贼作父|自我作古。

(三)至于“当zuò、叫zuò、称zuò、看zuò、变zuò、算zuò、比zuò、换zuò”,有的像词,有的又不像词,辞书不可能统统都收,写“作”还是“做”呢?我们主张,还是写“做”吧!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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